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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用意,错误的方向——反对抵制职业乞丐!反对设立禁讨区[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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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ala2
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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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3-23 13:42:38 [] 资料短消息
楼主

受三岁男童被虐害案的影响,有网友出来呼吁立法抵制职业乞丐,而政协委员陈泰泉重提要设立“禁讨区”。我想大声疾呼:“如果你们不是在掩耳盗铃、自欺欺人,那就只能怀疑你们别有用心,只求自身眼界清净,根本不顾天下苍生,卑鄙无耻!”

男童被害很可能是被恶人故意致残打算用来乞讨的,虽然案子未破,但并不改变社会上大量无辜的儿童被人利用来乞讨、卖艺赚钱这一客观事实。一位76岁的老人扮为乞丐,卧底行乞同吃同行两月,自费万余元,揭开残害胁迫流浪儿童行乞的重重黑幕,撰写了《救救孩子,深圳街头弃婴和病残乞儿生存状况调查手记》,就是很好的证明。以前南都也曾专题报道过有人恶意从福利院领养孩子来乞讨的情况。

那么我们究竟想要什么?不要什么?很显然,我们想要救那些无辜的孩子,他们不应该在街头乞讨,应该由国家收养,帮助他们寻找合法安全的监护人。我们不是要抵制什么职业乞讨,对于来说,你乞不乞讨,是不是职业乞丐,与我何干?深圳人有钱有善心,就成为中国乞丐的乐园不好吗?施遍天下有什么不好?为什么要抵制职业乞丐?

我坚决反对设禁讨区,我希望警察能够用强制手段解救那些孩子,见一个救一个。而市民发现儿童乞讨的时候,可以理直气壮地报警,而不用担心警察会问你希望让他怎么做。

如果不想法子救那些孩子,你们是否打算把那些孩子一起抵制掉?还设禁讨区,你们打算把那些孩子赶到哪里去?

为什么你们不呼吁制订《深圳市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强制性救助条例》?这样会更有效一些。我国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但实际上在街头仍然经常可以看见未成年人乞讨、卖艺等行为,究其原因,有相关部门不作为的因素在里面,但最关键的还是因为很难界定街头乞讨儿童到底是不是受人胁迫利用的,这就是现行法律的漏洞。应该修改法律明确规定“所有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均在政府强制性保护和救助范围内。”这样执法部门就不需要去判断乞儿是否受人利用、以及是否有监护人携带等问题。国家有责任用强制力保护她的未成年公民。

也许有人担心“强制”过头会有出错的可能,就象电影《刮痧》中美国政府犯的错误一样。但本人认为这正是一个国家对它的未成年公民负责任的表现,这种错误至少可以在不明情况的时候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事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纠正。而如果放任可疑的行为不管,后果毫无疑问会更加严重。

建议深圳市人大利用地方立法权,在全国率先制订《深圳市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强制性救助条例》。深圳可以成为乞丐的乐园,但决不能成为犯罪者的天堂,更不能成为无辜孩子生命飘零的地方。通过高调执行这样的条例,最终可以让其他城市纷纷效仿,最终形成全国性的法律,让我国的儿童真正可以享受到国家的有力保护,有了他们的幸福才有我们国家的未来。
(此贴于2007-3-28 17:48:1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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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梁之柴
上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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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3-24 23:02:14 [] 资料短消息
2

值得讨论。
我们关注的焦点是解救被利用为赚钱工具的儿童,而不是对整个乞丐群体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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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遇而安,随缘而往。但是,哪怕我们无法摆脱只作为柴火的命运,我们也要相信自己,本来应该是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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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蓝&蒙蒙
准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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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3-24 23:19:40 [] 资料短消息
3

支持---------“所有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均在政府强制性保护和救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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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蓝蓝的天空,飘着蒙蒙的细雨.....奇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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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ian
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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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3-24 23:30:57 [] 资料短消息
4

目标是一样的---抵制是为永久断绝其犯罪的根源,救助是为改变现有乞讨儿童的命运!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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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不能再被愚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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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鹤闲人
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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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3-25 0:41:00 [] 资料短消息
5

政府至少可以多做些事让这些儿受到应有的保护,至于他是由于何种原因而沦于此种境地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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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石烹茶,烟云一醉客;卷帘放鹤,花月两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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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丫头
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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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3-25 13:13:24 [] 资料短消息
6

这个正是我想知道的,不知道那些残疾儿童的真正来历,我想很多是被偷来的吧,然后弄残了,以博得人们的同情,昨天去华强北,看到好几个,站在他们面前,我真不知道是不是该扔下几块钱还是不扔,看到孩子们那么可怜,真的很痛心,但是看到身后的大人,想想他们也真的很可恶(要是他们是偷来的孩子的话),脑子里总浮现出孩子那无辜的眼神。所以,请政府们救救那些可怜的孩子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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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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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现实
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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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3-25 21:18:25 [] 资料短消息
7

说到底还是中国太穷了,有的人的包二奶,有的人饭都没有吃,贪官好象一年比一年多,唉!任重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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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kongbunbun
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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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3-26 9:02:08 [] 资料短消息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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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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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2
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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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3-26 13:13:26 [] 资料短消息
9

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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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狂想曲
准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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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3-26 15:25:41 [] 资料短消息
10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做什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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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我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一米以下全部放倒,我在太平间里一跺脚,“不服的给我站起来!”没有一个敢喘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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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ala2
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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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3-26 17:58:52 [] 资料短消息
11

伤害儿童乞讨赚钱绝对不是个别现象,它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的一个毒瘤。您可以关注以下内容:
1)老人卧底揭开流浪儿遭操控黑幕 温家宝作批示
http://news.sina.com.cn/c/2006-12-20/135111842530.shtml
"一位76岁的老人扮为乞丐,卧底行乞同吃同行两月,自费万余元,揭开残害胁迫流浪儿童行乞的重重黑幕,撰写了《救救孩子,深圳街头弃婴和病残乞儿生存状况调查手记》。。。"

2)"心酸故事"多,弃婴成工具
http://www.southcn.com/news/community/shms/200312160889.htm
"1岁大的女婴被16岁男孩抱走,记者追踪发现一个"讨钱"家庭,在解救之前他们带着女婴消失了。。。"

3)操控女童乞讨 烂腿伤口日日被刀割成新伤(图)
http://news.sina.com.cn/s/2004-01-08/03252573037.shtml
"白云区新市的一座天桥上,每天都坐着一个令人不忍卒睹的乞讨小女孩:麻杆似的小细腿多处腐烂的伤口,臀部畸形几乎不能坐地。一些好心的市民观察数日后发现,女孩的伤口有被人故意挖烂的嫌疑。。。"

4)老外看中国:竟有人操纵小孩乞讨,我惊呆了
http://cul.book.sina.com.cn/t/2005-11-10/1904146850.html
"在北美,乞讨的人都是成年人,我最看不起这些人了(见我做人原则4)。不过至少他们是自甘堕落成为乞讨者的,所以当我第一次看到小孩子在乞讨的时候,我简直是呆住了。"

5)两会:代表声音 严打操纵儿童乞讨者
http://www.xwhb.net/gb/2007lhnews/2007-3/6/073610384667476_761.html
"公安部、国家民委、全国妇联和民政部共同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打掉近300个犯罪团伙,解救未成年人近900人"

6)儿童乞讨是文明社会的耻辱!
http://news.tom.com/2007-03-19/07aj/10937819.html
"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规定民政部门有遣返乞讨、流浪儿童的责任,但并没有明文"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据说新修改的该法有收录。但是,鉴于时下有法不依的惯性,仅有法律条文是不够的,政府还是有必要给这一法律条文注入更大的刚性,形成配套的、详备的相关规定,明晰相关部门的职责和问责制度,从法律、制度层面根本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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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ko
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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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3-27 8:28:51 [] 资料短消息
12

可悲的社会,可悲的中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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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
准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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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3-27 15:33:25 [] 资料短消息
13

假如jc是管的话,就不会到现在还是那么普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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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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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梁之柴
上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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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3-28 10:45:20 [] 资料短消息
14

楼主见报了,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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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于2007-3-28 10:51:5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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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遇而安,随缘而往。但是,哪怕我们无法摆脱只作为柴火的命运,我们也要相信自己,本来应该是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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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时遇
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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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3-28 14:57:29 [] 资料短消息
15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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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负天下,行往沧桑.独立宏庭吟风雨,何惜飞霞流春去.放量人生,拘心自醒.无忧无怒无我爱,有情有意有心知.http://b.oeeee.com/jsyjn/archive/ 欢迎光临我的博客。 qq:46516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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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望的蚂蚁
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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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3-28 19:30:03 [] 资料短消息
16

刚解放的时候 毛主席就宣布中国已经没有娼了 现在还不是又有了 政府天天鼓吹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好 可街头的乞讨者越来越多了 这难道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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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有心痛,它会连心——联结我们到爱的彼端;痛过之后,我们学会了珍惜,学会了宽容豁达,学会了说爱,学会了理解生命原是一次次的痛堆砌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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